很快办好了提讯嫌疑人的手续,二人一道进了看守所内。
来到一间指定的提讯室,方林进屋便摆弄起办公桌前的电脑,打开笔录软件。
在办公桌背后,是一道铁栅栏,栅栏将整个房间分割成了两半,里面有一把熟悉的铁椅子,椅子背后是一道门。
没过几分钟,那门被打开了,两名警察押着一个穿着黄马褂的人走了进来。
那穿黄马褂的年龄大约三十多岁,剃着……呃,被剃着近乎于光头的发型。
原本这样的发型应该看起来挺精神的,可这青年看起来却很颓废。
那两名民警押着这青年在铁椅子上坐下,取下脚镣手铐,然后将手脚固定在了那把审讯椅上。
那青年木然地抬起头,看向外面坐着的慕远和方林,没有任何的表情。
“你叫什么名字?”慕远平静地问道。
“姚辉。”那青年答道。
“你知道为何被羁押在乐雅市看守所吗?”
“知道!因为我杀了人。”
“杀了谁?”慕远一边问着,一边低头看着面前的那份笔录。
这份笔录是之前乐雅警方讯问姚辉的笔录。
那青年张口便道“我不认识他!”
慕远表情一如既往的平静,问道“既然你不认识他,为什么要杀他?”
“当时我下班往家走,已经很晚了。”姚辉回忆道,“走到半路上的时候,突然看到有一个人正在调戏一个年轻女子,便上去阻止。结果对方就发疯了一般地打我。我没办法,只能还手。我是修车的嘛,晚上回家晚,手上经常带着一把扳手,所以就一把手砸过去,当场就把他给砸倒在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