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的阿卡步枪,对着对面儿就是一顿扫射。
他连人都没看清楚,只是凭着自己的战场直觉。
多年刀口舔血的生涯,让丁三练就了比狗还灵敏的直觉。
一梭子子弹正打在一个人的脑袋上,
一般别的兵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机枪子弹带着巨大的动能穿越了他们的身体。
鲜血不断的在他们身上迸射出来,他们的身体剧烈的摇晃,直到倒在地上为止。
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摇晃死的,还是被子弹打死的。
只是一瞬间,三个兵倒在血泊里面。
其中一个兵被子弹切开了脖子, 丁三距离他只有五六米远,鲜血喷出血管的“呲”“呲”声听得清清楚楚。
丁三根本没有救他的意思,因为他听出来,刚刚射击的是马克沁机枪。
老天爷,马克沁这东西,不装水不算子弹就有五十公斤。
一般爬山这样的活儿,都是四个兵侍候这位沉重的大爷。
希伯来士兵玩穿越火线,居然把马克沁也弄来了?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马克沁在平原地带,射程能达到两公里多一点儿。
可现在是在丛林里面,视线被茂密的树丛遮挡,根本不可能布置到那么远,除非在对面的山顶高地。
可对面的山顶高地,距离自己的直线距离至少有公里。
马克沁,绝对打不了这么远。
就算是能打这么远,也不可能打的这么准。
对面一声发喊, 林子里面忽然间窜出了十几个人。
这些人手里都拿着希伯来人的制式步枪,这玩意能装八发九毫米子弹。
端在手里能够连续射击,连不能打连发。
就跟阿卡步枪调在单发档是一样的!
“我操!”看到对面这么多人,饶是见过大场面的丁三也吓了一跳。
他们原本以为,对面就三两个人。
却没想到, 一下子冒出十几个人。
一班加起来也不过就是八个人,一照面就被放到了仨。
现在剩下那几个,都跟丁三一样躲在树后面放枪。
一个傻傻的新兵,身子隐没在树后面,一个劲儿的放枪。
他打倒了两个敌人,可他自己也因为连续射击暴露了位置。
马克沁的声音再次响起来,“突”“突”“突”的声音听得人头皮发麻。
密集的子弹穿过了树干,直接打进了隐藏在树后面那傻子的身体里。
跟这些新兵说了多少遍了,大树不能挡子弹,除非这树比磨盘还要粗。
大树除了能隐藏身形之外,屁用都不顶。
可这些新兵就是不信,总是以为什么砖墙,什么大树,甚至是厚实的门板都能挡子弹。
他娘的,薄一点儿的钢板都挡不住子弹,别说木板。
现在好了,他们终于被那些传说给害死了。
这里是战场,丁三没时间教新兵。
拿着阿卡步枪,对着对面来了个点射, 放倒了冲在最有前面的一个混蛋。
“咔吧!”再次扣动扳机的时候, 居然卡壳了。
丁三气得半死,这枪用了一年也没出过岔子,关键时刻居然卡壳了。
顾不得处置故障,丁三从身上摘下狙击枪。找了个树丛钻了进去!
好在现在只是春天,虫子还不多。
如果在以前,单单是那些蚊子就能把他的血喝干。
架好狙击枪,打开瞄准镜的前后照门。
差不多只用了两秒钟,瞄准镜就捕捉到了一个端着枪冲锋的家伙。
这家伙身上套着的迷彩服明显不合身,宽大的迷彩服穿他身上,硬是被撑得跟小褂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