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阵惊呼声中,撞在他的独腿上,逼得丁启茂迫不得已只能坐在上面,被送到桌前。
老道人信手拈来。
丁启茂惊魂不定,被吓得满脸惨白。
杯子里的最后一口酒,也被老道人仰头喝下去,再倒时,瓶子里余下的酒已经不够一杯。
老道人皱了皱花白眉毛,又很快松开,暂时没喝,而是转过脸来望向丁启茂。
“为何求死?”
已经隐约有所猜测的老道人,仍是问出了这句话。
丁启茂低着头,不曾回答。
黑衣小童嘿的一声咧嘴一笑,抓住机会嘲笑道
“老头儿,亏得你也是个堂堂的人族圣人,现在却是连个八品练气士的小家伙儿都拿不下来,有胆子闭口不答,若是传了出去,看你这张老脸往哪儿搁!”
“我早就已经没脸了。”
老道人浑不在意,咂了一口酒,游刃有余。
还以为终于抓住了老道人一个把柄,能够互相要挟,最好能够从此以后井水不犯河水的黑衣小童,脸色当即一滞,跟着便就彻底垮了下来。
确实,老道人的名声已经臭得不能再臭了,又哪里还在再怕这些?
黑衣小童闷闷不乐,一阵咬牙切齿,猛地伸手抓来桌上留下的半只烧鸡,连骨带肉,一口咬下一大块,在嘴里大嚼特嚼,骨头被咬得咔咔作响,让在一旁亲眼见到的丁启茂如同见鬼,脸上写满了不敢置信。
“你若不愿多说,那我便问些其他问题。你若愿意张口回答,就张口回答,不愿意回答,也可以闭口不答。点头摇头,亦可。”
老道人说过之后,不管丁启茂是否愿意,就立刻问道
“你的左腿,可是进了泽儿腹中?”
闻言,丁启茂神情一滞,旋即抿着嘴巴低下头去,不声不响,不愿回答。
可即便如此,老道人与站在一旁兀自啃着半只烧鸡的黑衣小童也已经心知肚明。
黑衣小童连骨带肉一并咽了下来,又咬一口,一边大嚼特嚼,一边眯起眼睛,盯着始终低头不言不语的丁启茂看了又看,不知心里在想什么。
老道人停顿许久,才终于问出下个问题。
“泽儿还在俗世时,是否曾有过心性大变?”
咔嚓!
黑衣小童咬断了一根鸡骨头,声音清脆。
低头沉默了良久的丁启茂,忽然轻轻一叹,缓缓开口道
“我知道您想问什么,这条左腿,是我心甘情愿,甚至是自己动手剁下来的,如果我不这么做,我,小泽,小伟,还有小伟他爹,我们都会被饿死。”
丁启茂忽然苦笑一声,终于抬起头来,眼神望向窗外,望向对她而言极其遥远,哪怕是在深夜也依然有着无数霓虹,亮如白昼的的城市,怔怔出神看了许久。
老道人只是安静等着。
黑衣小童很快就将半只烧鸡连骨带肉全部吞入腹中。
丁启茂又是一叹,收回望向远处的目光,继续缓缓说道
“我跟小泽,从很早以前就是邻居,我的房间也跟他的房间只隔了一堵墙,所以,他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我都可以听得很清楚。而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听我爹说过,云叔,就是你们说的云温书,他那时候是叫云温强,曾经救过我爹的命。就在他们工作的工厂里,那里的机器,稍微有些不小心,就很容易把手绞进去,运气好的丢掉一只手,运气不好的,就会丢了自己一条命。但我爹的运气一直都不好,差点儿就被那种机器把整个人都绞进去,是云叔反应最快,把我爹拉了回来,只被卷进去一只手套,但人没事。所以,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我爹就跟我说过,一定要记得这件事,然后好好地报答云叔一家。”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印象里一直都是人很不错的兰姨,忽然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