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九、“吃了原告吃被告”的事务所(1 / 3)

危险啊孩子 肖远征 3827 字 2020-08-05

夏天在办公室看着一份法律文书。

话说前段日子深圳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和岸尾经济发展公司与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在中院签署了调解协议。但是,当中院制成法律文书送到岸尾经济发展公司时,该公司却不肯签字,提出有些条款还要大家坐下来商量。鉴于岸尾公司是一家由行政村转制过来的企业,法院办事还是挺人性化的收回前议,同意另约时间请几方再坐下来修改调解书。

这样拖了一段时间,经过新一轮调解,岸尾经济发展公司觉得对自己的经济利益不会有所影响了,终于在法院的送达书上签了字。

夏天现在看的,就是他自己曾参与调解的《民事调解书》。

看官有些事小的还得絮哆两句,小的手头上有着200多份法律文书,援引了一、二十份穿插在本书中,绝不是因为小的嫌本书字数不够,有意堆砌一些东西以增加篇幅,而是觉得它是贯穿全书的主线。这也许对于喜欢李清照诗词和琼瑶的读者来讲,尤其是处于情窦初开的二八少女和阅历有加的三八学子来讲,要着意看完法律文书可能有些勉强。但是,没有关系,您就挑选您喜欢的看。小的要说的是,在这些法律文书的字里行间,细看之下,也散发着浓浓的别有韵味的书香。这对于从事法律的学习与研究、从事经济、金融的学习与研究的大学生们乃至从事实际的专业工作者来说,就好像到酒店吃饭时,有点水平的厨师上了一道芳香扑鼻、沁人心脾的菜肴,确实是弥足珍贵的。

小的有一个小小的缺点,就是连睡觉都不太安分。当然,也不是在睡觉的时候偷偷起来干坏事,影响社会和谐,仅仅只是梦多而已。在梦里,有几回有人建议我把这些法律文书从书中拿掉。小的是一个比较虚心的人,早上醒来迅速按照梦中的提示,在书中编辑没有法律文书的清样。然而,这书编出来后,自个儿左看右看,这书改编后就好像成了厨师在制作加工菜肴的时候,一款忘了放盐的菜色、香都还说得过去,就是放在嘴里一尝——味同嚼蜡。于是,小的不得不又按原样铺排。

小的想看官中藏龙卧凤,难保有高人在余茶饭后或者在怡情赏月之时,偶尔翻阅此书。就让诸位按自己的角度去点评吧!这就好像有人喜欢生吃龙虾,进嘴的感觉鲜美可口——没得弹;而有人则偏偏喜爱臭豆腐,一闻那味道,嘴角上已经有了些许口水流出,心里说“舒服晒!”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镜头转到夏天的办公室,只见夏天轻声读道

广d省深圳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1997)深中法经字15581560合并号

原告市民银行湖贝支行。住所深圳罗湖区湖贝路。

负责人王显耀,行长。

委托代理人郝文婷,市民银行湖贝支行法律顾问。

被告深圳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宝安岸尾村。

法定代表人朱赤儿,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肖 明,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深圳宝安岸尾经济发展公司。住所深圳宝安岸尾村。

法定代表人林村木,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华,该公司干部,岸尾村村委主任。

委托代理人刘森林,该公司原总经理。

上列原告诉被告深圳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简称安延公司)、深圳宝安岸尾经济发展公司(简称岸尾公司)抵押借款合同纠纷三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合并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上列原、被告先后于1994年4月4日、4月12日、4月27日共签订四份抵押借款合同,均约定原告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安延公司为借款人,岸尾公司为抵押人,借款金额依次为人民币 900万元、700万元、900万元、1200万元;